一般公告 / 張貼者 教導主任兼資訊教師
張貼日期: 2023-08-02 14:46:53 點閱:152
一、依據彰化縣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條例辦理。 二、依彰化縣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條例,規範食品業者、師長、行政人員和家長委員不能在校園內以獎勵、贈送或慰勞、販賣的方式提供含糖飲品給學生喝;校園內合作社、販賣機不能販賣含糖飲品;食品業者也不能外送含糖飲品到校園內供學生飲用。